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准许开设了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性创新基金(下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自创立至今,深层次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器战略定位,依照加速发展趋势方法变化和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布署,重点围绕加速培养战略新型产业,加强公司技术性创新行为主体影响力,以全方位提高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性创新工作能力为总体目标,持续开发技术创新自主创业自然环境,充分运用存量资金的正确引导功效,正确引导社会发展资产和别的创新資源适用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发展趋势,获得了非常好的成果。
创新基金由国家科技部负责人、国家财政部管控,根据免费支助、贴息贷款和自有资金资金投入三种方法,适用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自主创业,已产生了支助種子期、初创企业公司的技术性创新新项目、支助中小型企业公共性技术咨询组织 的补贴资金项目和正确引导ppp模式看向初期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创投正确引导基金项目。
股票基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科学研究明确提出创新基金本年度适用关键和工作制度;
(二)负责定编创新基金的本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基金本年度适用的新项目提议,实际负责创新基金的运行;
(三)全方位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负责创新基金新项目的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和按时汇报工作中;
(四)科学研究明确提出相关创新基金新项目的申请办理、评定、审查等工作要求,制订创新基金新项目的强烈推荐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的资质标准;
(五)授权委托或是机构相关企业或是组织 开展创新基金新项目的评定、审查等工作中;
(六)负责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投引导基金的机构与执行;
(七)具体指导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创新基金执行工作中;
(八)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部必须由管理处执行的别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