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住房及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学和行业规范,贯彻实施国家住房和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现行政策,科学研究制订有关的地区行政规章和领域建设规划。
(二)参与具体指导城镇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土地使用权证有偿转让工作中。负责县里城市规划区保障房建设整体规划、方案和开发设计运营,组织实施住宅供货和经济发展可用住宅基本建设的相关现行政策。
(三)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产权登记颁证和房屋产籍管理方面;负责保障房建设审核和贯彻落实房产新政策;负责购房纠纷的调解、诉讼和行政裁决;负责房屋总面积精确测量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精确测量及房屋面积换算管理方面。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标准和培养房地产销售市场。负责房地产出让、质押、租用、当铺、换置、贷款担保等交易管理:负责商品房买卖管理方法;审批中介机构组织资质证书和本人职业资格考试。
(五)负责县区区城里房屋动迁,签发动迁许可证书:负责全县动迁企业的资质认证,签发企业资质等级资格证书;负责县里房屋拆卸安全性监管;具体指导、监管动迁房屋中的安装 与赔偿工作中;负责城镇房屋动迁贷币安装 的监管,融洽和裁定动迁纠纷案件。
(六)负责全县房屋安全性管理方面,具体指导房屋检修保养;担负房屋的安全性评定、危楼调查,定编危旧房屋更新改造方案;负责县里城市规划区房屋装饰设计、装修管理。
(七)负责审批全县灭白蚁企业资质证书和本人职业资格考试;负责全县灭白蚁和灭白蚁工作中。
(八)科学研究拟订全县城镇住宅规章制度行政体制改革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指导全县城镇住宅体制改革工作中。
(九)负责全县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方法、检修和运营工作中。
(十)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价格评估管理方面;按时制订和发布各种各样类型房屋的重设价钱;负责房地产业课税评定和行政体制性、服务性的房地产业价格评估;负责房产评估组织的资质管理。